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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   學歷:   國立成功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畢   國立中正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      資歷: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榮譽指導員/經營輔導專家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創業諮詢服務團 顧問   行政院勞委會勞工教育講師/人力資源發展服務團顧問   行政院勞委會創業諮詢輔導服務團顧問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 訓練品質(TTQS)服務團顧問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私立就服機構專業人員課程講師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核心職能課程講師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就業促進課程講師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企業訓練聯絡網課程講師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勞工進修訓練訪視評鑑委員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職業訓練績

效評鑑委員   ING安泰管理碩士論文獎評審委員   中廣新聞網創新企業生命力首播專訪人物   中廣新聞網中小企業通專訪人物   環宇廣播電台憲上充電站專訪人物            管理雜誌全國企管講師登錄、勞資關係專欄執筆   成功大學、長榮大學、立德管理學院HR講師   南台科技大學人資所 課程規劃業界諮詢委員   修平技術學院人資系人力資源發展業界諮詢顧問                           各職訓機構之特約講師/企業HR專案顧問   100大企業人力資源專業經理人   考試:   行政院勞委會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專業人員考試合格   行政院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技術士考試合

格   行政院勞委會就業服務技術士考試合格                                  榮譽:   榮獲行政院勞委會2000年「全國人力資源楷模」   榮獲中華民國人力資源發展學會第三屆「企業人力資源專業人員楷模」   榮獲經濟部中小企業處2000年「績優中小企業榮譽指導員」   榮獲中華民國企業經理協進會2001年「台南地區優秀人力資源經理」   榮獲行政院勞委會2002年「全國模範勞工」   著作:   勞資關係—個案分析   勞資權益即時通   勞工保險補給站   一百二十六分之一   先上課,再上班 —上班族的第一堂法律課   職業災害實用寶典   勞動基準法輕

鬆學—法規‧解釋令‧實務案例彙編   勞資爭議停看聽   勞工保險/就業保險Q&A   偷拼才會贏—人資工作者的管理思維與故事分享   人資工作者的必修學分   做自己的伯樂—職場問題自己搞定   服務領域:輔導就服乙級考照、人力資源管理、勞動法令應用、勞資爭議處理、企業教育訓練、會員服務   勞資e學園   官網choustudypark.com   部落格chou0213.pixnet.net/blog      臉書www.facebook.com/jason.studypark   粉絲頁www.facebook.com/jason.studypark2   E-mail: chou

[email protected]   行動電話(LINE ID):0933-366350 周瑋軒   現任:勞資e學園 專任講師暨顧問   學歷: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人力資源發展研究所碩士   經歷:上市公司、10大金融業訓練部門講師   證照:   行政院勞動部 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   行政院勞動部 就業服務專業人員   著作:勞動基準法輕鬆學–法規‧解釋令‧實務案例彙編 周瑋倫   現任:勞資e學園專任助教   學歷: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人力資源發展研究所碩士   證照:   行政院勞動部 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   行政院勞動部 就業服務專業人員   PRT1勞動基準法 第

一章 總  則 第1條 立法宗旨    第2條 用辭定義 【解釋令】 公司法委任之(總)經理是否適用勞動基法疑義 委任之經理人,非屬勞工 董事之退休金不得自勞工退休準備金中發給 勞工試用期間,雇主終止勞動契約,應否發給資遣費疑義。 從事非勞動契約之值日夜工作津貼為非工資 定期支領之伙食津貼或交由伙食團辦理者屬工資,免費提供伙食或補助伙食且對未用膳勞工不另為補助者不屬工資 全勤獎金屬工資 出差用之汽油油單及折舊維修費非工資 按月計給之久任津貼屬工資 依路途遠近實發之交通補助費或月票為非工資 每三個月固定給付之工作獎金是否屬工資疑義 工資認定疑義 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勞工之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處理原

則 事業單位停工,其停工期間工資如何發給疑義 新工時制度實施後,按日計酬或按時計酬勞工的工資如何計給? 依工作地點遠近支給之交通補助費是否屬工資疑義 雇主應發給計件勞工假日工資 勞工定期固定支領之伙(膳)食津貼應列入平均工資計算 普通病假工資折半或不給之時段及留職停薪期間不列入計算平均工資 平均工資計算方式細節 每月發給開車上下班勞工之汽油補助及折舊維修費應列入計算平均工資 考績獎金免併入計算平均工資 「一月平均工資」等於勞工退休或資遣前六個月工資總額直接除六 勞工工資如有變動,雇主如何申報調整提繳工資? 【實務解析】 工資與非工資如何認定? 平均工資如何計算? 第 3 條   適用行業 第

4 條 主管機關 第 5 條 禁止強制勞工勞動 第 6 條 禁止介入他人勞動契約 第 7 條 勞工名卡 第 8 條 建立工作環境及福利設施 第二章 勞動契約 第 9 條 勞動契約分類 【解釋令】 非繼續性工作才能簽定期契約 事先簽約抛棄勞工權利違法無效 主管機關指勞動契成立所在地 僱用已付給退休金之勞工,其年資重新起算 勞動契約可以口頭或書面約定 【實務解析】 勞工簽訂定期契約屆滿後,雇主是否仍須支付資遣費?    勞資雙方簽訂的特定性工作定期契約,是否須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對於勞動契約的擬訂,應注意哪些容易衍生的爭議問題? 第九條之一 離職後競業禁止之約定 【實務解析】

何謂競業禁止條款?目前企業界的作法為何? 競業禁止契約是否抵觸憲法對於人民工作權的保障?簽訂後可以撤銷嗎? 勞資雙方於實務上簽訂競業禁止契約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第 10 條 工作年資合併計算 【解釋令】 解僱後再僱用,中斷年資不論多久原年資均不計 自請辭職後再重僱用,不論中斷多久原年資不計 資遺後重新僱用原年資不計 定契屆滿再考試錄用為不定期契約,原年資不併計 第10-1條 調動五原則 【解釋令】 調動勞工五原則 調動勞工工作部門可變更職務津貼 勞工調動至關係企業,應適用勞退新制或舊制? 勞工受雇主派駐於他公司,雇主是否仍須提繳退休金? 【實務解析】 雇主調動勞工的工作職務,須要勞工同意嗎

? 勞資雙方因調動爭議進行調解期間,雇主可否解僱勞工? 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在調整勞工職務或調動工作地點時,應注意哪些作業要點? 第11條 資遣要件 【解釋令】 已符退休者不得以資遣處理 【實務解析】 所謂勞工「不能勝任工作」的判斷依據為何? 「歇業」可以作為雇主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的理由嗎? 雇主可以資遣勞工的法律要件?勞工可以主動請求雇主給付資遣費的規定? 雇主依法資遣員工時,其應付之法定責任?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之重要規定為何? 第12條 解僱要件 【解釋令】 勞工被判刑且緩刑者不構成開除要件 曠工日數計算方法 自知悉日起三十日為之之計算 【實務解析】 企業應如何規範勞工的試用期間?  

  勞工於試用期間遭到解僱,可否向雇主要求資遣費?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對於勞工試用期間應有的正確認知? 勞資爭議的分類為何?如勞雇雙方因解僱事件引發爭議,如何處理?                                           勞工如有不誠實行為,雇主可否以「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為由逕 行解僱 第13條 特定期間不得終止契約 第14條 勞工得終止契約請求資遣費 【解釋令】 勞工有B型肝炎或梅毒之處理 第15條 特定性定期契約三年屆滿 【解釋令】 勞工未預告雇主即行離職之處罰 預告期間包含假日 第15-1條   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 【解釋令】 派勞工

受訓後約定服務期限問題 第16條 預告期間 【解釋令】 謀職假期間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第17條 資遣費計算 【解釋令】 勞退新制施行後,資遣費如何計算? 勞工舊制年資結清之金額,得否另行約定返還或抵充資遣費、退休金? 【實務解析】 雇主依法終止契約時,與勞工另立拋棄部分資遣費的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第18條 不得請求資遣費 第19條 服務證明 【解釋令】 服務證明書之格式 第20條 改組轉讓 【解釋令】 退役後不願留任無資遣費 【實務解析】 何謂「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勞資雙方的權利義務為何?       公司合併時,未留用的勞工可以請求資遣費嗎?    「企業併購法」對於未留用或拒絕留用

之勞工有何規定? 公司合併時,人力資源部門應明瞭之作業要點? 第三章工  資 第21條 工資勞雇雙方議定 【解釋令】 曠工只能扣當日工資 職務加給得因職務變動增減 勞工請假被扣全勤獎金,致當月所得低於基本工資疑義 員工全月出勤惟因被扣生產獎金致低於基本工資,是否違法疑義 勞資爭議期間工資給付問題 修正「基本工資」 【實務解析】 企業可否以營運不佳的理由,調降勞工的工資? 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在進行薪資調整作業時,應考量之合法性與正當性因素為何? 企業未來薪資設計的變革方向為何? 第22條 工資給付 【解釋令】 工資請求權消滅時效 第23條 定期發給二次 第24條 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 【解釋令】

勞工出差超時應視為加班 出差人員工作起訖時間應於勞動契約規定 全勤獎金列入工資計算 工資加倍加給之計算 每日在八小時以內之工作不視為加班 加班至第五小時工資如何計算 加班費追補時效以五年為限 【實務解析】 值班津貼可以替代加班費嗎? 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對於加班費認定,應建立哪些正確的認知? 第25條 同工同酬 第26條 不得預扣 【解釋令】 預扣工資之定義 勞工工作損壞物品可扣工資 第27條 限期給付 第28條 積欠工資 【解釋令】 非屬勞基法所稱之勞工,應不予墊償 派至國外或大陸子公司,發生積欠工資,國內行政機關管轄權疑義 勞工可持法院支付命令申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實務解析】 現行積欠工資墊

償制度規定為何? 勞資雙方應具備的歇業須知為何? 第29條 獎金紅利 【解釋令】 火車汽車誤點不算遲到 第四章 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第30條 工時型態 【解釋令】 精神教育視為工作時間 早會應否發工資問題 週休二日之實施與勞基法休假日之調配問題 雇主如有於工作時間以外,以通訊軟體、電話等要求勞工工作,仍應認屬工作時間。 第30-1條 四週彈性工時 第31條 坑道或隧道內工作時間 第32條 延長工作時間 【解釋令】 守衛駐廠超過八小時部份屬加班不是值班 延長工作時間補休疑義 檢視每日延長工時連同正常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規定時,請事假之時段仍應與是日工作時間合併計算。 【實務解析】 加班成立的

要件為何?須要經由勞資雙方同意嗎? 勞工參加 第32-1條 延長工時補休 【解釋令】 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工作後,依勞動基準法選擇換取補休,嗣因補休期限屆期或契約終止未補休時數,雇主依法折發工資應否併入平均工資計算說明。 第33條 命令調整 第34條 晝夜輪班 【解釋令】 換班日適當休息之定義 第35條 休息時間 第36條 例假 【解釋令】 除非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縱使勞工同意,例假日亦不得加班 例假日不得集中連休,延長工時可另擇日補休 雇主使勞工於勞動基準法第36條所定休息日出勤工作,遇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之工資及工時計算疑義。 有關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勞動基準法第36條所定休息日出勤

工作,勞工當日因個人因素未能提供勞務之請假、工時及工資給付疑義。 第37條 休假 【解釋令】 選舉日具有投票權員工給假原則 選舉投票日放假後無庸查身份證 休假日經勞工同意可與正常工作日對調 因戶籍設籍致無投票權者,選舉日出勤不另補假或加發工資 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給假疑義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投票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及公民投票日」給假疑義 勞工於休假日工作工資如何發給疑義 勞工於休假日工作工資如何計算 休假日如適逢例假日翌日補假一日可否對調疑義 勞工於休假日工作者,工作時數不包括在每月延長工時總額內 勞工因故未於休假日出席教育訓練,不得以曠工論 雇主強制勞工於下班後參加與業務頗具關連性之教

育訓練,勞工可否請領延時工資疑義 第38條 特別休假 【解釋令】 特別休假未休工資之請求權有時效限制 特休之計算未必自元旦起算 特別休假以日為休假計算單位 雇主發給勞工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未休之特別休假工資,應否計入平均工資計算疑義。 有關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但書規定遞延之特別休假未休日數工資,應否計入平均工資計算疑義。 有關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但書規定遞延特別休假之期限疑義。 【實務解析】 勞工特別休假的日數,其給予的標準為何?工作年資應從何時起算?    企業人力資源部門應如何建立特別休假的規範 第39條 休假日工作工資加倍發給 【解釋令】 休假日工作工資加倍發給指加發一日之工資

第39條規定可加班者不含例假日,該條加班時數無併計限額 計件計日勞工假日工資發給問題 按日計酬未必即為臨時工 休假日第九小時以後工作之工資計算 第40條 工資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 【解釋令】 第40條規定加班後應強制補假休息 第41條 公用事業 第42條 不得強制工作 第43條 請假規定 【解釋令】 婚假應自結婚之日前十日起三個月內請畢 第五章 童工、女工 第44條 童工定義 第45條 童工保護 【解釋令】 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身心健康者,應依實質認定 第46條 應置證明文件 第47條 例假日不得工作 第48條 禁止夜間工作 第49條 女工夜間工作 第50條 產假 【解釋令】 未婚仍可請產假

或流產假 懷孕六個月以上活產或死產均應給產假八週 產假期間不得終止契約,遺缺可僱定期契約勞工 懷孕三個月以上流產應給流產假四週 產假期間適逢定期契約屆滿,仍可終止契約,終止後不給工資 計件女工產假工資照產前一個月工資計給 特別休假與產假不得合併扺扣 留職停薪期間與喪假或產假重疊之處 勞工事假、普通傷病假、婚假期間,如遇例假,應不計入請假期內 產假工資雇主應以女工分娩前一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計給,且金額不得低於平均工資。 第51條 申請改調 第52條 哺乳時間 【解釋令】 哺乳時間指在事業單位哺乳 第六章 退  休 第53條 自請退休 【解釋令】 勞工達自請退休要件雇主應照准 已達自請

退休要件並於死亡前表示退休者,不影響退休金請求權 自請退休應於三十日前預告雇主 雇主代勞工辦理請領老年給付未必即為強制退休之意思 關於事業單位經理申請屬於勞工年資之退休金給付疑義 總經理等身分人員請領退休金疑義 營利事業依公司法「委任」之經理、總經理,其退休金不得自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撥付 委任經理人退休金釋疑 委任經理人退休金釋疑 【實務解析】 經理人算是勞工嗎?經理人適用勞動基準法嗎?       勞資雙方所簽訂的契約如何認定? 企業人力資源部門應如何確認經理人的權益? 符合自請退休要件的勞工,如遭雇主依法解僱,是否仍得請求退休金? 第54條 強制退休 【解釋令】 勞工普通傷病死亡與強制退休

無關 強制退休無預告期間規定 勞工於職業災害醫療期間退休 事業單位因業務緊縮而終止契約,對於年滿六十五歲勞工應准其退休 【實務解析】 自請退休與強制退休在法律規範之異同? 勞資雙方合意簽立少領部分退休金之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勞工如於任職期間轉任為委任經理人,則兩者所支領之退休金有何差異? 勞工退休金三段式如何計算? 新制退休金制度對勞資雙方有何影響? 第55條 退休金給與標準 【解釋令】 退休金基數加計二成以與執行職務有因素關係為限 每年簽約一次連續簽約者如符退休年資仍應給退休金 第56條 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 【解釋令】 投保商業保險可否取代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勞退新制施

行後,勞工退休準備金是否須於五年內足額提撥? 勞工退休準備金的提撥率,是否限定須由精算師簽核? 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之「每月薪資總額」採計範圍為何? 有關事業單位申請動支勞工退休準備金,給付個別勞工退休金總額超過新臺幣500萬元(含)以上或月平均工資15萬元(含)以上者之申請說明。 第57條 調動年資併計 【解釋令】 依法強制退休後再僱用年資重新起算 兼差改為專任後退休,兼差年資退休金折計 第58條 退休金請求權 第七章 職業災害補償 第59條 職災補償 【解釋令】 工作時間與同事爭執之事故非職災 中午休息時間外出受傷非公傷 下班於宿舍休息或用膳後再返家,途中之事故非公傷 工資終結補償後欲終止

勞動契約仍應給資遣費或退休金 低於勞基法之職災補償無效 公傷認定標準 兼差之小夜勞工發生職災,雇主應負責 公傷病假無二年上限 司機肇事屬職災,若有過失可處分 職災終結補償及強制退休後,可不因其後之死亡給予死亡補償 職災和解內容違反勞基法無效 定期契約屆滿後可不續給產假,但仍應對職災繼續補償 宿舍設施不良致勞工受傷屬公傷 勞保認定為職災,勞基法比照辦理 醫療期間包括醫治、療養、復健,強制退休無預告期 職災認定與勞工是否過失無關,公傷假無上限 中午休息時間外出受傷非公傷 下班後回戶籍地或因職業傷病續診赴勞保醫院途中之事故為職災 職災調解內容低於勞基法標準之處理 職福會旅遊如非命令參加非職災 無照駕

駛不屬職災,但受雇主指派者為公傷 中午休息時必要之外出用餐故屬公傷 勞工職災醫療住高等病房時病房費差額勞資協商 返家途中加油後發生車禍為職災 上下班途中搭他人便車致車禍為職災 公傷醫療之掛號費雇主應負擔 最後承攬人之勞工發生職災,可同時或先後對上包中之一人或數人求償 在地下室開車欲上班之事故不屬職災 離職後原職災傷病復發,應否補償疑義 職業災害補償適用疑義 工資補償費免納所得稅 勞工受僱當日因職災死亡,平均工資計算疑 職災後無法勝任原有工作之處理 事業單位可否僅同意復健時間給予公傷病假,其餘時間要求出勤疑義 職業災害之工資補償應否隨工資調整疑義 勞工因公受傷,其急診掛號費及後續醫療門診掛號費屬

雇主應補償之醫療費用 勞工領取殘廢補償後,如因同一職災死亡仍應給予死亡補償 職業災害保險給付可抵充職災補償費,勞工因職災殘障無法繼續工作時,雇主可強制退休 勞工保險給付可抵充職業災害補償費 勞工在職業災害之醫療期間,如何提繳勞工退休金? 【實務解析】 勞工如發生職業災害,雇主、承攬人與事業單位三者的責任有何關聯性?       勞工可以同時向雇主請求職業災害補償與賠償嗎? 職災勞工簽署和解契約,拋棄部分職業災害補償的請求權,有無法律效力? 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對於職業災害補償,應有哪些正確的認知? 何謂原領工資補償與終結工資補償?       雇主調整職業災害勞工的工作時,勞工可以拒絕嗎? 職業災

害補償費是否須列入薪資所得課稅?    職業災害勞工在醫療期間應有哪些認知? 勞工因上、下班途中發生之意外事故,雇主是否須負有職業災害補償責任? 職業災害勞工如有過失,雇主可否主張抵銷職業災害補償金額?    職業災害與職業傷害在法律上的定義有何異同?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對於職災勞工有哪些特別的保護措施?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是否應負職業災害連帶補償責任? 何謂雇主「無過失責任」?雇主補償職災勞工的金額,可否抵充賠償金額? 企業將業務外包時,人力資源部門應如何作好職業災害風險規劃? 第60條 抵充原則 【解釋令】 勞保或壽險給付可抵充職災補償 勞保職災保費係雇主全額負擔,故勞保給付可全額抵充

職業災害保險給付可抵充職災補償費,勞工因職災殘障無法繼續工作時,雇主可強制退休 雇主應付勞工之職災賠償費可扣除補償費 第61條 受領補償時效 第62條 承攬責任 【解釋令】 事業單位事業招人承攬,承攬人或再承攬人所僱用之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其連帶補償責任歸屬疑義 【實務解析】 僱傭關係與承攬關係在法律面與實務面各有何差異?       僱傭關係與非僱傭關係,對於雇主法定責任有何影響?       企業人力資源部門應如何檢視非僱傭關係工作者常犯的錯誤? 第63條 連帶補償責任 【解釋令】 承攬人之勞工發生職災,事業位應否負責 第八章 技術生 第64條 技術生定義 第65條 訓練契約 第66條

不得收費 第67條 留用限制 第68條 技術生人數限制 第69條 技術生權益 第九章 工作規則 第70條 工作規則 【解釋令】 事業單位工作規則報核之處理原則 未滿三十人之事業單位所訂工作規則仍應核備公開揭示 工作規則不宜限制勞工於假期中兼差 事業單位同時分散各地時工作規則之審核問題 【實務解析】 工作規則未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勞工是否可以不受約束? 企業擬訂的工作規則是否可以取代勞動契約? 企業人力資源部門擬訂工作規則時,應考量哪些作業要點? 第71條 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無效 第十章 監督與檢查 第72條 實施檢查。 第73條 不得拒絕 第74條 勞工申訴 第十一章 罰  則 第75條

第76條 第77條 第78條 第79條 第79-1條 【解釋令】 勞工因事業單位違反勞工法令而出庭作證為公假 第80條 拒檢罰鍰 第80-1條 公布名稱 第81條 處罰對象 第82條 強制執行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83條 勞資會議 第84條 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 【解釋令】 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之認定標準 第84-1條   核定公告之工作對象 第84-2條 年資起算 【解釋令】 勞雇雙方合意結清舊制年資後,勞工工作年資是否重新起算? 勞雇雙方合意終止勞動契約的法定原則? 勞雇雙方合意結清舊制年資的法律規定? 第85條 施行細則擬定 第86條 公布施行 PART2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序

做自己的伯樂   當您從浩瀚的管理類叢書中願意選擇這本書時,我們已能感受到您那股潛藏於心中的學習烈火。     由於產業環境日益複雜多元,勞工權益意識與日俱增,加上法令暨相關解釋令、司法判決不斷的推陳出新,企業面臨的勞資關係更形多元化。因此,讓我們興起編寫一本無論是社會人士、職場新鮮人或是在校學子,皆可方便援引的勞基法工具書,隨侍在側且便於查詢。   在本書中,我們精選勞動基準法歷年來重要的解釋令,並且融合實務議題詳加分析,是職場上班族熟稔自身權益的實用工具書。細究本書特色有下列數項:一、每一條文標示制定要旨,便利讀者查詢與閱覽。   二、逐條彙整主管機關發布之重要解釋令,以使勞資雙

方有所依循。   三、常用條文輔以實務解析,藉以探究勞資雙方常見的迷思。   四、敘述簡要、條理清晰,是職場工作者與在校學子必備的工具書。   五、提供讀者人資管理、勞資關係與勞動法令的諮詢服務。   本書的出版,除了要對書泉出版社的編輯團隊表達謝忱之外,對其傾力於提供職場上優質的學術與實務著作,更感讚佩。另外,我們要向一直在人力資源與勞資關係領域的專家、學者們,致上誠摯的敬意。由於您們辛勤的耕耘,讓我們得以不斷的吸取養分,為大地孕育出一小片微不足道的綠蔭。因此,尚祈各位前輩不吝指正本書及爾後在寫作上的疏漏之處,繼續予以提攜、賜教。   最終,我要將本份著作出版的喜悅與我的家人與即將

到來的孫兒一起分享。有了你們的參與,這份寫作的堅持更加彌足珍貴。付印前夕,我還是想要跟孩子們共勉一路走來不曾改變的一句話:「做自己的伯樂」。                                                                         周志盛、周瑋軒、周瑋倫    108/02/13 生日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立法宗旨    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訂之最低標準。 【補充說明】 第一項後段「本法未規定者

,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例如: 一、勞基法並未定義「職業災害」,因此依本條規定,應遵循勞工安全衛生法第2條第4項職業災害之定義。 二、雇主未依法給付工資、加班費、特休未休工資等,勞工得依據民法第126條規定於五年內就給付不足之金額請求。 第2條 用辭定義 本法用辭定義如左: 一、勞工:謂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二、雇主:謂僱用勞工之事業主、事業經營之負責人或代表事業主處理有關勞工事務之人。 三、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四、平均工資:謂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

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工作未滿六個月者,謂工作期間所得工資總額除以工作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工資按工作日數、時數或論件計算者,其依上述方式計算之平均工資,如少於該期內工資總額除以實際工作日數所得金額百分之六十者,以百分之六十計。 五、事業單位:謂適用本法各業僱用勞工從事工作之機構。 六、勞動契約:謂約定勞雇關係之契約。 【解釋令】 ◎公司法委任之(總)經理是否適用勞動基法疑義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0年5月30日台(80)勞動1字第12352號函 依公司法「委任」之經理、總經理不屬勞動基準法所稱之勞工,故其退休及其他勞動條件等權利義務事項,由其與事業單位自行約定。委任經理人雖無勞基法

「勞工」退休金、資遺費等法定權利,但亦可以書面契約明定各項權利。 ◎委任之經理人,非屬勞工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3年5月17日台83勞動1字第34692號函 事業單位之經理人依公司法所委任者,與事業單位之間為委任關係,其受任經營事業,擁有較大自主權,與一般受僱用勞工不同,故依公司法所委任負責經營事業之經理人等,非屬勞動基準法上之勞工。 ◎董事之退休金不得自勞工退休準備金中發給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3年5月9日台勞動一字第34178號函

大學服務學習夥伴關係之研究-從學校相關人員、社區機構及學生角度探討

為了解決免費6小時勞工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的問題,作者李燕美 這樣論述:

大學服務學習夥伴關係之研究-從學校相關人員、社區機構及學生角度探討摘 要本研究旨在探究持續與深耕發展大學服務學習之夥伴關係,採用質性研究深度訪談以學校相關人員、社區機構及學生三個面向進行。本研究結果主要有幾大發現,茲分述如下:一、大學服務學習夥伴關係受到不同類型課程,不同社區機構輔導或配合方式,以及大學生對服務/機構之了解與認同而有不同實施情形。二、夥伴關係對學生學習成效有正面影響,尤其若給予適當培訓,學生在困難處理及接受挑戰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之改變。三、持續發展夥伴關係仍有其困難與挑戰。從大學角度來看,有社區機構缺乏正確認知、無法認真督導,未提供學生學習機會,把大學生當成免費人力等問題。從

社區機構角度來看,則有學生服務心態和動機不正確,不清楚目標與意義,無法勝任服務,或因大學未根據學生特質安排服務等問題。四、影響夥伴關係持續與深耕發展的關鍵因素則包含了大學與社區兩大面向。大學認為服務學習須符合大學及老師之預期目標與成效,有特色和價值,才能培養學生自願奉獻精神,並有助於學生學習成效與發展。除此之外,學生服務學習態度與品質穩定,方可滿足社區機構需求。社區機構則認為學生需主動溝通,確定清楚服務目標以及各自權利與義務,服務動機、意願與態度正確,社區機構才能提供適合的服務、訓練和督導。另外,落實學生服務評量更能增進持續發展良好的夥伴關係。最後,本研究針對學校、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高等教育司

及技職教育等相關教育主管單位,以及後續研究等五方面,提出具體建議。

聰明學經濟的12堂課(全新增訂版)

為了解決免費6小時勞工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的問題,作者查爾斯.惠倫 這樣論述:

布萊德彼特為什麼不去賣汽車保險?最專業的選股人,為何仍無法超越大盤績效?這些問題都跟經濟學有關,也都能在本書獲得答案!   ★美國大學指定參考書,兼具可讀性和娛樂性的經濟學讀本!  ★全球十一國暢銷書,獲選博客來「年度百大趨勢書」!  ★台大經濟系林建甫教授、《漫步華爾街》作者墨基爾、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蓋瑞.貝克推薦!   布萊德彼特為什麼不去賣汽車保險?  慷慨的育嬰假為什麼反而對婦女不利?  賭客贏錢,為什麼賭場老闆跟大家一樣高興?  為什麼不可能以每坪二十萬元在大安區買到房子?  最專業的選股人,為何仍無法超越大盤績效?   這些問題都有答案,也都跟經濟學有關。  讀完本書,你就能像經濟

學家一樣聰明思考!   經濟學已成為現代人必須具備的基本常識。   總統必須懂經濟學,才知道如何推動對全民最有利的政策。   庶民必須懂經濟學,才懂得在混亂的世界裡趨吉避凶。   然而經濟學常被誤解為一門「沉悶的科學」,充斥著抽象的術語和圖表。但其實那是因為經濟學入門書多半寫得不好,沒能傳達出經濟分析的精采之處,也很少把經濟學分析的成果應用在日常生活上。   如今,查爾斯.惠倫寫出了一本輕鬆易讀的指南,以幽默詼諧的筆調,援引小故事和範例,讓我們看懂生活周遭的經濟學世界。   從買車買屋的決定、吃速食、上大學,到看懂美國次級房貸危機與全球暖化的議題。經濟學無所不在,而且不該只有專家才看得懂。在查

爾斯.惠倫徹底「剝光了經濟學的外衣」之後,經濟學的本質會讓你覺得趣味盎然。難怪知名作家墨基爾也讚嘆:「這就是我希望自己能寫出的那本書!」 增訂版說明   ◎《聰明學經濟的12堂課》於2002年首次出版後,廣受讀者及學者專家的好評,亦翻譯為十餘種語言版本(繁體中文版於2003年11月上市)。   ◎2010年,作者針對八年來的時事變化,進行全文增補與修訂,全書架構不變,但作者增寫了一章「國際經濟學」,以索羅斯放空英鎊與冰島瀕臨破產危機等案例,說明匯率的觀念與國家貨幣政策。其他主要的增補內容還包括:說明美國次級房貸危機所引發的全球風暴、行為經濟學領域的發展、歐巴馬政府的健保改革,以及日益受關注的全

球化與環保議題。貼近時代脈動的全文增訂版,讓讀者能以最輕鬆、最聰明的方式了解經濟學。   ◎新增一篇《漫步華爾街》作者墨基爾的推薦專文。   ◎中文版全新封面設計。 作者簡介 查爾斯.惠倫 Charles Wheelan   芝加哥大學公共政策博士,現任芝加哥大學公共政策哈里斯學院資深講師、非營利性區域規劃組織Chicago Metropolis 2020政策傳播部門總監,並為Yahoo!撰寫專欄。他曾擔任《經濟學人》中西部通訊記者,以及芝加哥公共電台WBEZ的經濟通訊記者,為《芝加哥論壇報》《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等不定期撰寫文章。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蓋瑞.貝克(Gary Becker

)、《漫步華爾街》作者柏頓.墨基爾(Burton Malkiel)與《出版人週刊》等,均高度讚譽此書是不可多得的佳作,書評讚譽查爾斯「達成了不可能的任務:經濟學到了他手上,變得活潑生動又好讀,還會讓人笑倒在地。」 譯者簡介 胡瑋珊   中興大學經濟系畢,曾任英商路透社財經記者與編譯。現專事翻譯,譯作五十餘本,散見於經濟、企管、科技、勵志等領域。曾四度榮獲經濟部金書獎殊榮。   相關譯作請參考個人部落格julieintaipei.pixnet.net/blog 推薦序 絕妙的例子,新鮮的啟示 林建甫 推薦序 經濟學不再沉悶 柏頓.墨基爾 自序 第1課 市場的力量——誰能餵飽巴黎? 第2課 誘因

真的很重要——鋸掉犀牛角就能挽救黑犀牛嗎? 第3課 政府和經濟(上)——政府是我們的朋友嗎? 第4課 政府和經濟(下)——資源分配成了酬庸的工具? 第5課 資訊經濟學——麥當勞到底在賣什麼? 第6課 生產力和人力資本——比爾.蓋茲為什麼比你有錢? 第7課 金融市場——迅速致富和減肥有什麼關係? 第8課 利益團體的力量——為什麼政府預算像耶誕樹? 第9課 注意經濟指標——如何為經濟把脈? 第10課 中央銀行與貨幣政策——政府為什麼喜歡通貨膨脹? 第11課 國際經濟學——為什麼連冰島都會倒? 第12課 貿易和全球化——親愛的,你把玉米變成音響了? 第13課 發展經濟學——經濟成長真的難以捉摸? 後

記 二○五○年的生活——七個大哉問 推薦序1絕妙的例子,新鮮的啟示台大經濟系教授 林建甫   這一本書,充滿著有趣的故事。在這些故事的背後,更充滿了經濟學的智慧。   雖然作者宣稱本書是給沒有學過經濟學的聰明人士閱讀的,但即使是學過的人,也值得拜讀此書。因為書中有大量的例子,可以幫助我們認識經濟學的思考邏輯,體會經濟學的精髓,以及了解如何將經濟學思維廣泛應用在日常生活的各面向。如果要說,學生在教科書之外應該閱讀什麼,毋庸置疑,這會是一本最值得推薦的參考書籍。   本書從市場機能開始講起,配上兩個絕妙的例子:可口可樂的業務人員透過柏林圍牆的破洞,把產品傳到東德去;在巴黎麗弗里街上的餐館裡,隨

時供應著新鮮美味的鮪魚大餐。這些例子讓讀者立刻能體會何謂「看不見的手」——市場機能的威力與魅力。到了一九九五年,東德的可口可樂消費水準已經趕上了西德,而巴黎高級餐館的市場運作良好,沒有大量的剩餘與不足,這些都是拜價格機能之賜。   不僅如此,作者還探討了公共財及外部性等「市場失靈」的傳統問題,舉出史蒂芬.金小說網路連載、維基百科、反恐任務、溫室氣體排放等例子。至於專章探討的訊息不對稱的「資訊經濟學」、生產力及人力資本、效率市場理論、政經難分的利益團體、經濟指標、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等,也都是近幾年經濟學最熱門的主題。   作者不落俗套的文筆,相信能吸引讀者長久閱讀的目光。每一章的副標題也是夠嗆的

,如「比爾.蓋茲為什麼比你有錢?」「迅速致富和減肥有什麼關係?」「為什麼政府預算像耶誕樹?」等等。莫怪乎,連《漫步華爾街》的作者墨基爾都讚嘆,如果要他動筆寫經濟學,這本書就是他要寫的樣子。   二○一○年,作者針對八年來的時事變化,進行了全文的增補與修訂。全書架構不變,但增加了許多貼合時代脈動的最新議題,包括:美國次級房貸危機所引發的全球金融風暴與債信危機、行為經濟學領域的發展、歐巴馬政府的健保改革,以及日益受關注的全球化與環保議題。此外,有鑒於全球貿易日益頻繁,作者以一整章的篇幅解說「國際經濟學」(第十一章),以一九九二年索羅斯放空英鎊大賺一筆,以及二○○八年冰島瀕臨破產危機等實例,說明匯率

機制、貨幣政策,以及經常帳盈餘與赤字的觀念,是關心財經與投資的讀者不可錯過的篇章。   與第一版相同,本書最後是以貿易、全球化及經濟發展來結尾。這是目前世界各國都該關注的課題:如何讓先進國家免於保護主義的禁錮,讓開發中國家由醜小鴨變成天鵝。作者以經濟學的思考為出發點,把貿易與發展畫上等號。他引述佛里曼的話,建議把「反全球化聯盟」改名為「讓全球窮人更窮的聯盟」,令人不覺莞爾。而哈佛大學教授薩克斯在九一一事件之前提出的警告:我們應該投資開發中國家,「不光是為了人道的理由,即使是世界上最偏僻的角落,一旦爆發動亂,其他國家也很可能面臨失序的危機。」這真是擲地有聲、一針見血的見地。在地球村已然成形的現在

,世界各國可謂生息與共,想要務實達到世界大同的崇高目標,以貿易進行全球化正是唯一之途。   本書從生活週遭的有趣事例,一路談到國家經濟發展以及國際貿易,讓我們在輕鬆閱讀之餘,不知不覺拓展了視野。這樣的經濟學智慧,將使我們成為更聰明的消費者,以及更有自信的公民。 推薦序2經濟學不再沉悶柏頓.墨基爾   一般咸信,早在一百多年前蘇格蘭人卡萊爾(Thomas Carlyle)將經濟學稱為「沉悶的科學」(dismal science),是因為經濟學看似乏味、無趣而籠統,而且充滿著「一方面如何如何,另一方面又如何如何」的說法。的確,據說杜魯門總統就曾說過,為了避免曖昧籠統,他想要「獨臂的經濟學家」(譯注

:雙關語,意思是只有一隻手臂的經濟學家就無法說on the one hand, on the other hand)。事實上,這並非卡萊爾的原意。卡萊爾是在提醒我們,稀缺性是普遍存在的現象——我們總是必須在多個需求之間作取捨,在互相衝突的價值觀與目標之間作取捨,必須選擇眼前就得到好處,還是把希望寄託在未來更美好的事物上。最重要的是,這個嚴肅的蘇格蘭人強調,任何事物都有成本,而沒有工作和犧牲就無法有任何產出。   當然,的確有許多人認為經濟學和經濟學家是「沉悶」的,也就是無趣之至。如同有人下過定義:「經濟學家就是擅長運用數字,但個性上還不足以成為會計師的人。」經濟學家的黯淡形象多半來自他們所寫的

晦澀文章、莫測高深的圖表,以及過度使用的數學。此外,他們往往不承認自己有所不知。   為什麼有這麼多人拿經濟學開玩笑?為什麼學生在修習經濟學這門學科時常常兩眼無神?我認為原因在於經濟學家多半不擅長寫作,而且大多數的經濟學文章過度倚賴代數運算和複雜圖表。此外,很少有經濟學家能傳達出經濟分析的精采之處,或是呈現經濟分析與日常生活有何關連。不過,查爾斯.惠倫的書使這一切改觀了。他具有一種和米達斯國王相反的能力,他若是觸摸金子,就能賦予金子生命(譯注:米達斯是希臘神話中能點石成金的國王,生物經他一碰就會變成金子)。   這本書可謂獨一無二。書中沒有方程式,沒有難懂的術語,也沒有抽象的圖表。雖然在許多經

濟學概念的背後的確有方程式和圖表,但惠倫證明了這些概念可以化為淺顯的文字來表達。他汲取出經濟學的本質,證明「淺顯易懂的經濟學家」這個說法並不是自相矛盾。   在本書中,我們看到經濟學家蒙受著許多不白之冤。經濟分析其實是一門困難且複雜的學科,往往比物理學的分析複雜得多。物理學可以簡潔地解釋單純的系統,例如行星如何繞太陽運轉、電子如何繞原子運行,然而就連物理學在解析自然現象時也難免有困難,氣象預測即為一例。儘管有精密的觀測衛星和繁複的預測模型,氣象學家往往只能粗略地預測「明天的天氣將跟今天一樣」,這種模型雖然無法看見所有的關鍵,整體的預測紀錄卻十分良好。不過,如果要氣象專家針對全球暖化這樣的問題來

做長期的預測,其誤差之大,反倒使經濟預測相形之下顯得準確得多。   經濟學比物理學更困難,是因為我們通常無法在實驗室裡進行經濟學的實驗,而且人類的行為也往往難以預料。經濟學有一個新的支派稱為「行為經濟學」,藉由結合心理學家和經濟學家的洞見而廣受矚目,但它仍然無法幫助我們準確預測個體的行為。不過,不能了解所有的事並不代表什麼都不了解。我們的確知道個體行為強烈受到誘因的影響;我們的確知道有許多合乎邏輯的規則,而且我們的知識一直在穩定累積中;我們的確知道凡有賣出必有買入,也知道明顯的獲利機會很少會被忽視——這也是為什麼股票市場是一個有效率的市場。   經濟學或許不那麼準確,卻能直接影響我們的生活,而

且在政府的政策制訂上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經濟學家影響著政府的各部門。促進經濟成長、提高就業,同時避免通貨膨脹,這些早就是政府經濟學家的任務。還記得一九九二年柯林頓在總統大選時的致勝口號嗎?「笨蛋,問題在經濟!」內閣各部門都有與經濟息息相關的業務,例如鼓勵競爭與限制壟斷(法務)、管制汙染(環保)、提供醫療服務(衛生)。的確,無論在社會方面、賦稅與支出、國際事務、農業或國家安全議題上,很難有政治決策是不帶有經濟後果的。而且無論政治人物再怎麼懷疑經濟學家解決問題的能力,經濟學家的建言不曾被忽視。凱因斯就曾說過:「那些實踐家自以為沒受到任何學說的影響,事實上卻往往是某些已故經濟學家的奴隸。掌握權柄的狂

人自以為得到天啟,但其狂想卻是得自若干年前的某個三流學者。」   經濟學家在商業和金融業界的影響日益普遍。富達麥哲倫基金的前經理人彼得.林區(Peter Lynch)曾說,如果你花十四分鐘和一位經濟學家談話,其中有十二分鐘是浪費掉的。但說來有點諷刺,如今專業基金經理人的投資績效乃是用金融經濟學家所研發的技術加以評鑑。此外,經濟學家也影響著無數商業上的決策:為各類型公司預測產品需求,例如通用汽車和寶僑家品;任職於顧問公司,參與企業的策略規畫乃至於存貨管理;協助投資公司規畫證券投資組合,分析預期的收益和風險;針對企業的股利政策和債務對公司普通股股價的影響,為企業財務長提供諮詢。在金融市場上,期權交

易員拎著手提電腦在期權交易所進進出出,電腦中有程式教他們在什麼樣的價位買進和賣出,而這程式就是以某個經濟模型寫出的。經濟分析無論對投資者、生產者和政府的政策制訂者都出奇有用,這是事實。   一般消費者會發現經濟學能解釋許多令人疑惑的日常生活問題。為什麼購買醫療保險對個人而言那麼困難?為什麼我們習慣到麥當勞用餐,即使別的店家做的漢堡也許更好吃?為什麼有那麼多人申請「明星」大學,儘管另外還有許多學校學費低廉而且能提供一樣好的教育?你是否曾納悶,「反向選擇」「公共財」和「囚徒困境」這些常見的術語,跟日常生活有何關連?這些課題都包含在這本讓人讀來津津有味的書中。   常有人說,問十位經濟學家同樣的問題

,你會得到十個不同的答案。可是我敢打賭,如果你問十位經濟學家,為什麼紐約市的計程車和公寓不足,十個人都會回答,限量的計程車牌照與租金管制限制了這些商品與服務的供給。在許多領域中,經濟學家幾乎意見一致:他們一面倒地同意自由的國際貿易能提高貿易國的生活水準,而關稅和進口配額則減損了人民的福祉;他們大體上同意租金管制有損住房的質與量;二○○一年發生九一一恐怖攻擊事件,他們幾乎一致預測這個可怕的悲劇將導致經濟活動緊縮。依我個人在政府部門任職的經驗,經濟學家(不管是保守的共和黨員還是自由派的民主黨員)在觀點上的差異,要小於經濟學家和其他領域專家之間的差異。經濟學家之間即使政治觀點大相逕庭,對多數議題卻都

抱持相同的看法。相對於跨越黨派的政治人物聯盟,經濟學家更容易團結一致,形成跨越黨派的多數。   我認為這是因為經濟學家以一種獨特的方式在解讀世界以及思考解決方案。所謂經濟學家的思考,是一連串的演繹推論,並結合經過簡化的模型(例如供給與需求)。經濟學家會在各種限制條件下進行權衡取捨。經濟學家會考量放棄某個選擇所損失的利益,以估算另一個選擇的成本;這是以效率為目標,也就是從有限的資源中獲取最大利益。經濟學家會採取邊際主義或漸進式的取向,關心的是藉由產生某些額外成本,能達到多大的額外利益。經濟學家認定資源有多種用途,而藉由資源的替換可以獲致想要的結果。最後,經濟學家傾向於相信,允許個體自由選擇可以增

進大眾的福祉,並主張市場競爭是特別有效率的機制,讓個體得以表達他們的選擇。同時,雖然所有的經濟問題都涉及訂定規範(對於「理應如何」的看法),經濟分析往往跳脫價值的議題,或至少不偏重於價值議題。   這本傑作寫得均衡而全面。它肯定了自由市場對提高生活水準的好處,並說明中央掌控的經濟體何以無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準。它也肯定了政府建構法治以及提供公共財,是市場得以運作的前提。它也說明當自由市場中產生負面外部性,例如環境汙染,或是當市場未能生產出人民想要的物品時,政府可以扮演修正的角色。   你是否好奇,為什麼生產毛海的農民幾十年來一直受到聯邦政府的補助?惠倫解釋政治和經濟如何共同導致這樣的結果。你真的

知道為什麼柏南克會被稱為「美國第二號最有權力的人物」嗎?惠倫揭露了貨幣政策對經濟活動的神祕影響。你曾納悶為什麼你看不太懂電影《你整我,我整你》(Trading Places)在最後一幕壞人被趕出原物料期貨市場?惠倫把供需的原理講得淺顯易懂。你曾想過那些抗議全球化的人士是否說得有道理?減少經濟整合真的對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有利嗎?惠倫為你說分明。當你閱讀報章雜誌時,是否常對當前經濟議題針鋒相對的觀點和莫衷一是的說法感到困惑苦惱?惠倫解讀了這些術語,並且洞悉政治運作,而得以闡明問題的根本所在。他成功地將這門沉悶的科學轉化為國家論述與政策中生動交織的經濟與政治。   惠倫寫出了一本輕鬆易讀的經濟學

指南。藉由呈現經濟學的本質,讓讀者成為更有見識的公民,能更加了解當前重要的經濟議題。他證明了不需用圖表和方程式也能解釋經濟學,證明經濟分析也可以很有趣。對大學和高中的基礎經濟學課程而言,此書是實用的補充教材。更重要的是,它本身就是經濟學的入門書,讓那些曾覺得經濟學極端乏味而裹足不前的人改變心意。我自己一直想要寫一本經濟學入門書,但總因手邊事務繁忙而未能著手進行。假如我真的寫了,這就是我希望自己能寫出的那本書。 自序   這幅景象實在是再熟悉也不過了:在美國某大學的教室裡,研究生站在講台上,對著黑板畫著圖表和等式。他可能說著流利的英語,但也可能不是。課程內容枯燥無比,而且都是數學。考試時,學生必

須畫出需求曲線,或是將總成本函數微分。這就是經濟學的基本課程。   可是,學生卻不見得了解:為什麼經濟學原理會讓蘇聯瓦解?(在缺乏價格體系的情況下分配資源,長期而言會發生困難。)老菸槍對不吸菸的人會帶來什麼好處?(老菸槍死得早,把社會福利和退休金遺留給其他人。)慷慨的育嬰假為什麼反而對婦女不利?(雇主在聘雇時,可能會歧視年輕婦女。)   有些學生能習慣經濟學的思考模式,藉此看到「大局」,但大多數人不是如此。事實上,許多聰明的大學生吃過經濟學基本課程的苦頭,在考試通過之後,很樂於與這個學科分道揚鑣。從此,經濟學和微積分、化學被歸為一類:極為困難的學科,需要記的東西一大堆,而且和日後的人生沒什麼關

係。當然,有些聰明的學生乾脆一開始就逃之夭夭,不修經濟學,但這實在是很可惜的事。為什麼?   首先,對知識好奇的人會因此錯過一門刺激、有影響力,而且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學科。經濟學的訓練有時候符合直覺,有時候卻挑戰直覺。這個領域中充滿了偉大的思想家,有些已受到大眾的注目,例如亞當.史密斯(Adam Smith)和米爾頓.傅利曼(Milton Friedman),有些則還未在學術圈以外獲得他們應得的聲譽,例如貝克(Gary Becker)和阿可洛夫(George Akerlof)。許多人或許喜愛閱讀美國歷史或名人自傳,卻畏於接近這門容易理解又迷人的學科。   其次,在美國有許多聰明人可說是經濟學

的文盲。報章雜誌常提到柏南克(Ben Bernanke),此人在美國政府因應金融危機時,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到底有多少人真的了解他在做些什麼?即使是政治領袖也需要具備基本的經濟學概念,因為幾乎每一場政治辯論,都有候選人主張,業務委外和全球化會「偷走」美國人的工作,讓美國人變得更窮、更不容易找到工作。如同所有的市場競爭,國際貿易確實會使某些人落敗,但如果說這會使我們整個國家都落敗,那就大錯特錯了。我所聽過最生動的主張是來自裴洛(Ross Perot),他在一九九二年參選美國總統(當時的候選人還有柯林頓和老布希)。裴洛在競選演說中主張,〈北美自由貿易協定〉會使美國人的工作機會流失到墨西哥。他的演說

令人難忘,但他的經濟學觀念是錯誤的。他所警告的現象,並沒有真的發生。   裴洛沒有選上總統,但世界各國的領袖雖然贏得選戰,卻不代表他們都真的了解經濟學。二○○○年,法國政府為了挽救國內高達二位數的失業率,把法定工時從一週三十九小時減至三十五小時。這項政策的邏輯是:如果大家都減少工作時數,就能多出工作,讓更多人有工作可做。這項政策看似符合直覺,但就長期而言,除了傷害,不會有任何效果。   法國政府的謬誤在於假設經濟體內的工作數量是固定的,所以必須分配。這完全是一派胡言。美國經濟在過去三十年來創造了數百萬個網際網路相關的工作,這些工作在一九八○年之前完全不存在,而且也沒有人能預料得到。這些工作也完

全不需要由政府來分配。   二○○八年,法國政府在薩科奇總統的執政之下,立法允許企業和員工協商調整工時,主要是因為先前的政策無法改善失業問題。腦筋清楚的經濟學家都知道這項政策有問題,問題是政治人物以及投票給他們的選民,不願意傾聽這個建議。   這並不是說美國沒有自己的經濟問題。一九九九年,反全球化人士為了抗議世界貿易組織召開會議,而湧上西雅圖街頭,砸爛商店櫥窗,推倒沿街車輛。這些人是對的嗎?全球化和全球貿易會摧毀環境、剝削開發中國家勞工、讓麥當勞深入世界各角落嗎?《紐約時報》專欄作家佛里曼(Thomas Friedman)批評這些抗議人士是「一群想為六○年代復辟的嬉皮」。   二○○八年,歐巴

馬在總統初選期間批評〈北美自由貿易協定〉,該協定是在柯林頓任內協商出來的。歐巴馬的看法是經濟學,還是政治學?(畢竟他初選時的對手是柯林頓的妻子。)讀完本書第十二章,你自然會有結論。   我可以承諾讀者,本書絕對沒有任何圖表和等式。圖表和等式這些工具當然是經濟學的一部分,因為數學能以簡單又優雅的方式描繪世界,例如要告訴別人現在室外的氣溫有多高,說「三十度」是最簡單明瞭的。但基本上,經濟學原理是合乎邏輯和直覺的,讓我們得以從嚴謹的邏輯當中審視日常生活的問題。波士頓大學的理論經濟學家勞瑞(Glenn Loury)曾提供一個思考練習:假設有十位求職者在角逐某個工作,其中有九位是白人,一位是黑人。而這家

公司奉行優惠待遇政策,也就是如果少數族裔求職者的資格與其他求職者旗鼓相當,公司將會雇用前者。   再假設最後勝出的兩位求職者分別是一黑一白,於是黑人獲得錄用。勞瑞(他是黑人)要說的重點很簡單:雖然因優惠待遇政策而權益受損的白人只有一位(其他八位白人反正也沒有進入最後一關),可是走出公司大門的所有白人求職者都會忿忿不平,覺得自己遭到歧視。勞瑞並非反對優惠待遇政策,他只是要強調,優惠待遇政策的目的本是為了加強族群融合,到頭來卻會造成反效果。   美國曾有個熱門話題:保險公司該不該負擔分娩婦女住院兩晚的費用(原本只有一晚)?柯林頓甚至在一九九八年的國情文中誓言為民眾爭取這項福利。但這樣做是要付出成本

的。在醫院多住一晚不見得有必要,而且費用並不便宜,所以產婦通常不願意自己付錢,而保險公司也是。如果國會立法通過,強制保險公司負擔兩晚的費用(或是提供其他新的福利),那麼保費勢必會調漲。保費一旦調漲,就會有部分弱勢族群負擔不起,無法享受到任何保險。所以這個政策的問題在於:如果改善大多數婦女的福利,意味著少數弱勢婦女將連基本的保險都無法享有,我們是否還願意這樣立法?   在這看似瑣碎的問題中,所牽涉到的權衡也出現在美國健保改革的辯論當中。健保制度愈是慷慨保證各項福利,成本就會愈高,無論負責營運的是政府還是民間機構。事實上,有關健保改革最重要的問題反而常被大家忽視:在現今醫療體系中充斥著各種昂貴的科

技,有些很有效,有些則否,那麼我們要如何規畫這套體制,才能給付物有所值的醫療程序,並有效排除那些昂貴卻無效的程序?   經濟學是不是共和黨的最佳廣告呢?那倒未必。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米爾頓.傅利曼雖然大力支持自由市場,但也坦承沒有任何束縛的市場可能存在著極嚴重的瑕疵。美國人狂愛汽車,但問題不在於有多愛車,而是無須為開車支付全部的成本。當然,買了車就得維修保養、買保險、買汽油,可是卻無須支付其他重要的成本:車子排放的廢氣、交通壅塞、道路的折損,以及對其他小型車造成的威脅等等。這就好比拿老爸的信用卡上街狂歡一樣。如果自己得負擔所有的成本,許多事情我們就根本不會去做,例如開著龐然大車到處跑、不搭大眾運

輸工具、搬到偏僻的郊區、每天長途通勤上班。   個人無須為這些行為付出成本,可是社會卻得面臨空氣汙染、全球暖化等問題。解決這些問題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調升汽油和汽車的稅率。這樣一來,才能完整反映開車造成的社會成本(本書第三章會有詳細討論)。同理,為了鼓勵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政府可以增加對大眾運輸工具的補貼,因為這其實也是在補貼乘客。   此外,經濟學家還針對歧視等社會議題進行了相當深入的研究。交響樂團有沒有歧視女性的傳統呢?哈佛經濟學家高登(Claudia Goldin)和普林斯頓經濟學家勞司(Cecilia Rouse)想出一個辦法來探究這件事。從五○年代開始,美國的交響樂團在徵選團員時,演

奏者要在布幔後演奏,以確保評審對演奏者的性別和身分都一無所知。結果,女性演奏者獲得評審青睞的人數大增,而且通過初試的可能性比之前高出百分之五十,進入決選的可能性更增加了好幾倍。   經濟學是一種相當強大(卻未必複雜)的分析工具,讓我們可以:回顧過去,了解事件發生的經過和原因;觀察現在,明白世界運作的道理;前瞻未來,預測政策的改變會造成哪些影響。經濟學就像地心引力一樣,如果置之不理,你可能會跌得鼻青臉腫。   投資銀行雷曼兄弟在二○○八年九月十五日宣告破產,引發了一連串的金融危機,被視為大蕭條以來最嚴重的經濟衰退。怎麼會發生這樣的事?為什麼有這麼多有能力理性思考的消費者,最後卻敗在房地產泡沫中?

是哪些腦筋不清楚的人把錢借給這些人?為什麼華爾街金融業會發明出「抵押債務債券」(CDO)和「信用違約交換」(CDS)這樣的商品來,又為什麼這些商品會對金融體系帶來如此大的傷害?   我在第二章中說明,導致金融危機的許多魯莽輕率的行為,其實其來有自,因為金融體系本身已經提供了誘因。為什麼貸款經紀人會不計後果地貸款給房地產買主?因為那不是他們自己的錢!只要銀行核貸通過,他們就可以拿到佣金。貸款愈多,佣金就愈多;貸款金額愈高,佣金也愈高。   那麼,為什麼銀行願意把這麼多資金置於風險之中(尤其銀行已經知道貸款經紀人是為了佣金才把客戶帶來)?因為銀行可以把大部分的抵押貸款「賣」給第三造的投資人,先拿回

大把現金,而那些投資人買下抵押貸款之後,未來將可取得借款人每個月還的貸款作為報酬。(也就是說,銀行不在乎這些抵押貸款是否為有問題的燙手山芋,只要在借款人違約之前,把這些抵押貸款賣給別人就行了。)   那麼,是誰買下了這些抵押貸款呢?我將在第二章中解釋。現在先給一個提示:跟華爾街有關,而且最後的下場不太好。   說了這麼多,我必須承認經濟學領域的專家需要反省。像金融危機這樣顯而易見的災難,經濟學家卻沒能預見到它的爆發。實際上沒人預料到它的嚴重性。二○○五年秋季,有幾位知名的經濟學家在一份權威刊物上寫道:「在二○○四年年底,我們的分析顯示,並沒有房地產泡沫的跡象。」   錯了。這篇文章的內容真是大

錯特錯,因為它明白地駁斥泡沫的跡象,而這些跡象是連一般人都看得出來的。這就好比消防隊員來到一棟房子前面,明明已經有煙從屋頂冒出,他們卻說:「沒看到火。」等到二十分鐘後,火苗才開始從閣樓處竄出。二○○四年當時就已經有泡沫。要解釋這個現象,需要結合心理學和經濟學,認知到人有一種傾向,相信現在正在發生的事,將來也會發生。   經濟學正在轉變當中,就如同各領域的學問也在不斷進展一樣。其中最有趣也最具發展性的是行為經濟學,它探索人們決策的行為,發現有時人並不像經濟學家傳統上預測的那樣理性。人會低估風險(例如肥胖)或高估風險(例如搭飛機),讓情緒遮蔽我們的判斷;人對好消息和壞消息都容易過度反應(例如房地產

價格的上漲,以及後來的下跌)。   許多現象在莎士比亞的眼裡再明顯也不過,但是對主流經濟學來說並不是。《紐約時報》專欄作家布魯克斯(David Brooks)說過:「經濟行為可以用優雅的模型來正確預測,這樣的觀點可以解釋很多事,但卻不足以解釋當今的金融危機——為什麼有那麼多人如此愚昧、無能地毀掉自己。這場危機對古典經濟學來說可謂當頭棒喝,而且把原本位處公共政策思維邊緣的心理學考量,推向更核心的地位。」   當然,既有的觀念多半還是有其重要性。聯準會主席柏南克在從政之前,是研究大蕭條的學者,這對當前的現狀意義深遠。在第十章我將說明,柏南克在聯準會推行的創造性、積極性的干預措施,其靈感來自三○年代

大蕭條的經驗,讓金融危機不至於更加惡化。   本書逐一介紹了經濟學的重要概念,但避開技術性的結構不談,盡量化繁為簡。每一章的主題都足以寫成一本書,而且其中有些論點足以讓經濟學家窮畢生之力投入研究。化繁為簡的用意在於:就算不知道怎麼蓋房子,仍得以領略建築大師萊特的作品之美。本書不是傻瓜也能看得懂的經濟學,而是寫給從未接觸過經濟學的聰明讀者看的。當經濟學脫掉複雜的外衣,大多數重要的經濟學概念都會變得豁然開朗。   經濟學不應該只有專家才看得懂,其中的觀念太重要也太有趣了。在剝光複雜的外衣之後,赤裸裸的經濟學將令各位感到趣味盎然。 第1課市場的力量—誰能餵飽巴黎?一九八九年當柏林圍牆搖搖欲墜時,可

口可樂的歐洲總裁伊維斯特(Douglas Ivester,後來晉升為執行長)做出了一個明快的決定。他派遣業務團隊到柏林,開始免費分送可口可樂。有些業務代表甚至透過柏林圍牆的破洞把可口可樂傳到對面去。伊維斯特回憶當時曾在東柏林的亞歷山大廣場四處問人,想要了解可口可樂在當地的知名度。「我們到處問人喝什麼飲料,還有他們喜不喜歡可口可樂。可是我們根本不必把可口可樂的名稱說出來,只要用手比比瓶身的形狀,他們就了解了。我們決定事不宜遲,還沒考慮到如何獲利,就盡速將大批的可口可樂運到當地。」沒多久,可口可樂就在東德設立據點,甚至免費提供庫存「真品」(real thing,譯注:It’s the real t

hing. 是可口可樂著名的廣告詞)所需的冰箱給零售商。這樣的做法短期來說會虧錢,因為當時的東德貨幣仍然不值錢,在其他國家眼中簡直和廢紙沒兩樣。但這卻是個絕佳的商業決策,而且速度之快是任何政府機關都跟不上的。到了一九九五年,前東德每人的可口可樂消費量已經趕上西德的水準(那時西德已是很大的市場)。從某個角度來看,透過柏林圍牆的破洞把可口可樂遞到東德去的,是亞當.史密斯所說的「看不見的手」。可口可樂的業務代表之所以送可樂給剛被解放的東德人,並不是在搞慈善事業,也不是對共產主義的未來妄下斷語,而完全是為了做生意:拓展公司的全球市場版圖,提升獲利,以及讓股東高興。這正是資本主義的精髓所在:在市場誘因的

吸引之下,每個人會努力為自己追求最大利益—舉凡分送免費可口可樂、花數年的時間唸研究所、種植大豆、設計能在沖澡時聽的收音機等,都是如此—因此不斷提升社會上大多數人的生活水準。經濟學家有時會問:「誰能餵飽巴黎?」來突顯現代經濟社會如何在無數的日常交易中順利運作。法國巴黎麗弗里街的餐館,總有來自南太平洋的份量剛好的新鮮鮪魚。水果攤呈列的產品可能來自十幾個不同的國家,每天早上顧客都可以買到想要的水果,不管是咖啡還是新鮮木瓜。簡單的說,在複雜的經濟體系中,每天都有數十億筆交易在發生,而其中大多數都不受政府的直接干預。而且在這樣的過程中,我們的生活水準也不斷獲得改善。現在人們在家中就可以上網訂購電視機,完

全不受時間的限制,這已經令人難以想像。在一九七一年,買一部二十五吋彩色電視機平均要花一個工人一七四小時的工資,但現在買同樣大小的電視機(更耐用、畫質更清晰,而且有更多頻道)平均只要二十三小時的工資,這樣的發展同樣令人難以置信。如果你認為「電視機愈來愈便宜、品質愈來愈好」算不上衡量社會進步最好的指標(這點我承認),那麼美國在廿世紀的發展應該會讓你改觀:美國人的平均壽命從四十七歲攀升至七十七歲,嬰兒死亡率大幅降低了九三%,而且小兒麻痺症、肺炎、傷寒和百日咳等疾病都已獲得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