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崑山科技大學 房地產開發與管理研究所 黃幹忠所指導 買國禎的 銀髮住宅BOT投資成本效益之個案研究 -以台南市(市26)市場用地為例 (2021),提出台中市北區地政事務所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高齡社會、銀髮住宅、BOT、市場用地。

而第二篇論文長榮大學 土地管理與開發學系碩士班 林俊銘博士所指導 孫安邦的 特約地政士於不動產交易安全角色之探討-以不動產履約保證業務範圍與責任為中心 (2020),提出因為有 履行輔助人、不動產資訊透明化、履約保證、仲介公司、建築經理公司、特約地政士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中市北區地政事務所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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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髮住宅BOT投資成本效益之個案研究 -以台南市(市26)市場用地為例

為了解決台中市北區地政事務所的問題,作者買國禎 這樣論述:

隨著國內高齡社會的來臨,使得銀髮住宅需求日益增高,在看好其未來發展潛力的情況下,投入此一市場的民間業者也逐漸增多,國內銀髮住宅產業以往多是以自費安養的型態或是公辦民營之老人公寓為主,但現今入住方式多採取「租賃使用權」而非「購買所有權」,主要的型態分為:「押租型」、「利用權型」、「年金屋」、「養生權契約」等四種。由於銀髮住宅商機看好,有愈來有愈多的業者想投入這個新興產業,但若要在市區內興建銀髮住宅,光是要土地或建物的租金成本,就會是個不小的負擔,將使有興趣的開發商望而卻步,如果能由政府出面提供適當的公有土地,以民間與政府合作的 BOT 模式開發經營,讓銀髮族有更優質照護的住宅,亦不失為一個好的

公共建設方向。本研究以銀髮住宅BOT模式,假定低度利用之市場用地為開發基地,就土地利用的觀點而言,在寸土寸金的大都市中,傳統市場用地的低度利用是不具經濟性的,因此,為了達到「地盡其利」、「地利共享」與「資源共享」之目標,對於使用率不佳或閒置的公有「市場用地」有其再開發之必要性。依據國內市場用地 BOT 案例經驗分析顯示,基地所屬區位、權屬的單純與否、土地租金及基地周邊的人口、消費市場成熟度會直接影響到財務評估及可行性,進而左右民間參與投資興建的意願,因此需對基地所在地區的人口成長率、消費習慣與周遭地區的開發程度納入評估考量。經由本研究財務成本效益之指標評估結論為:淨現值大於0,報酬率超過最小投

資報酬率,獲利率指數PI值大於1,自償率大於1,回收預估年限16年,以上各項評估指標皆具財務可行性,因此就本案而言值得開發。綜合以上,在國家預算大餅無法做大的情況下,經常造成社會福利支出增加,排擠資本支出的額度,進而造成國家建設量體不足。本研究以BOT模式之開發案可舒緩政府財政負擔,把從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項目上省下的資金,用到更迫切的施政項目,另一方面,所延伸的效益不但可讓政府在有限財政資源,做到更有效率的分配,使政府處於“有利可圖,無險可擔”之優越地位。

特約地政士於不動產交易安全角色之探討-以不動產履約保證業務範圍與責任為中心

為了解決台中市北區地政事務所的問題,作者孫安邦 這樣論述:

仲介公司在不動產交易市場,已佔有其重要位置,此可於各類媒體、街邊,時見其廣告,行路之間亦常見其實體店面,既已受法令管理,又有保障買賣交易安全作法,但似乎從來不缺買賣糾紛事件。目前實務上,仲介公司甚為重視履約保證,藉以降低買賣交易風險,同時以此爭取買賣雙方信任,而實際從事居間買賣業務經紀人員,其應盡注意義務與必須提供不動產資訊,對於買賣雙方有直接且有重要的影響。另外,尤以協助訂定買賣契約行為之特約地政士,在買賣契約履行及履約保證效力涵蓋各個時點,尚須熟嫻、嚴密審核、辦理不動產稅務、移轉登記等各式作業文件及法令規定,適時提請經紀人員、買賣雙方履約期間注意事項與解疑,已非純然代筆人功能,此皆與特約

契約關係與注意義務攸關。從而由交易安全觀點視之,前述各對象,在消費者藉由仲介公司協助買賣房屋時,均無法置之不見,的確有其探討價值與效益。是而,本文以該特約關係為基礎,研究特約地政士在仲介公司居間買賣時,其業務事項、範圍,與該特約性質,牽涉法律所規定注意義務為核心,並探討我國履約保證及與美國 ESCROW 兩者互異之處、成因與根本差別,以及經紀人員因居間所生注意義務與不動產資訊相關義務,盼能以此研究獲得啟迪,亦有益於買賣交易安全。